接《关于决定詹静同志代理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通知》(溧人常【2021】14号),经2021年8月1日南京市溧水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詹静(女)同志代理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领导任职通知(詹静)
2021-08-09 11:06:00 来源: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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