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唐晓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溧人常〔 2020 〕 30 号),经南京市溧水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任命:唐晓华、董 嵚 、胡义川、黄涛、苏瑞亮同志为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关于唐晓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0-12-01 11:11:00 来源: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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