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高陈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2年9月14日,被告人高陈路过南京市溧水区顾家广场“***”店门口,看到被害人甘某某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后备箱敞开,将后备箱内的两条香烟盗走,价值人民币2000元。2022年9月26日,被告人高陈被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高陈赔偿给被害人甘某某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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