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诈骗罪对被告人孟声豪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
一、盗窃
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被告人孟声豪多次秘密窃取被害人黄某甲捷信APP、京东白条APP、美团金融、京东金条APP、支付宝等内资金,共计人民币21680.08元。
二、诈骗
2014年8月24日,被告人孟声豪冒充被害人李某某的同学倪某某与李某某在QQ上聊天,骗取被害人李某某的信任,后谎称需要被害人李某某帮助转钱给他人,骗取被害人向被告人孟声豪的银行账户内转账人民币1300元。
2016年8月9日,被告人孟声豪谎称自己的海员证被扣需要用钱赎回,骗取被害人张某某人民币8000元后与被害人失去联系。
2021年5月10日,被告人孟声豪被公安民警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