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钟某某、林某某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期间,在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惠万家超市,被告人钟某某、林某某通过更换送货清单虚增货物的方式,多次骗取被害人严某某货款共计人民币30000余元。另有虚增的5489元货款由于被害人发现而未得逞。
2018年5月,在南京市江宁区天正天卿西岸小区的超市内,被告人钟某某通过更换送货清单虚增货物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周某某货款共计人民币7000余元。
近日,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钟某某、林某某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期间,在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惠万家超市,被告人钟某某、林某某通过更换送货清单虚增货物的方式,多次骗取被害人严某某货款共计人民币30000余元。另有虚增的5489元货款由于被害人发现而未得逞。
2018年5月,在南京市江宁区天正天卿西岸小区的超市内,被告人钟某某通过更换送货清单虚增货物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周某某货款共计人民币7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