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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质效!溧水检察院聘任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
2022-05-20 11:28:00  来源: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12日上午,溧水检察院举行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聘请来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的2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聘期为两年。

溧水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詹静为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中青主持会议并宣读了聘任决定。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黄小春解读最高检《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

  聘任仪式上,特邀检察官助理做了表态发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科长胡雪表示,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履职,积极做好协助配合。

  区生态环境局法规科副科长罗步金对聘任表示感谢,并表明新的身份担负新的责任,将履行好职责要求,发挥专业特长,推动“两法衔接”高效精准运行。

  对发挥好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优势作用,助力法律监督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詹静检察长在最后讲话中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凝聚共识,做到强强合作,检察院职能部门要畅通联动渠道,主动对接特邀检察官助理,用好“外脑”,提高专业性较强案件的办理能力。特邀检察官助理要自觉增强身份认同感,主动融入,加强协作配合;

  二是要发挥优势,强化履职尽责,做好司法办案的“参谋助手”,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开展座谈交流,解答专业问题,推动案件依法高效精准办理,做好“两法协作”机制高质量运转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传递检察好声音,传播法治正能量;

  三是要严守纪律,形成长效机制,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要求,加强“行政+检察”合作经验的探索和积累,打造示范样板,共同促进依法行政和相关领域共同治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编辑:王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