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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源头启沁源、守正涤尘护少年——溧水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组
2022-05-10 11:05:00  来源: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溧水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荣获2021-2022年度南京市溧水区三八红旗集体,作为获奖代表上台领奖并发言。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组是溧水区检察院于2012年9月成立,设在第一检察部,由6名业务全面、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的干警组建,其中5名女性,占比83%。在工作中,不断深化妇女岗位建功活动,运用女性的独有优势,认真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办案机制,创新工作模式,注重办案效果,打造刚柔并济的女检察官形象,在矫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该未检办案组获评省青少年维权岗、省青年文明号、市巾帼文明岗、区工人先锋号,被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多名干警获评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市业务标兵、能手、区十佳政法干警、优秀公务员等称号。

  近年来这支队伍在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等方面不断探索逐渐形成具有溧水特色的“未检实践”

  认真履职,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组认真履行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能,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充分落实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司法理念,用法律武器守护未成年人。自2013年以来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批捕、起诉案件120件183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批捕侵害未成年人48人,起诉59人;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对50余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决定。

  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亲情会见等特别程序,联合公安机关设置专门的“一站式”办案场所,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未成年性侵被害人的“二次伤害”,依托强制报告制度立案监督一起性侵幼女的案件。

  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通过检察建议、法治培训、会签机制、突击检查等方式进一步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普法帮教,做满怀柔情的执法者

  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创新构建了五位一体帮教新模式,量身定制帮教方案,对30余名被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对象,通过思想考察、定期走访、法治培训、心理疏导、公益劳动等多种方式强化教育矫治,开展就业就学规划引导,先后8人经帮教后复学、升学,20余人就业。其中章某某在帮教下考上重点大学医学专业,疫情期间还深入社区争当志愿者。

  深化检校合作,加强课程研发,提供“定制式”法治教育,以全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农民工子女为关爱重点对象,从女性检察官独特视角开设特色“法治课堂”,年均授课10余场,参与人群5000余人。

  依托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体验基地,开展与检“童”行法治夏令营、法治一日行、模拟法庭、法治从娃娃抓起等活动百余场,与区妇共同举办“守护童年、牵手共成长”系列亲职教育活动,普法覆盖人群万余人。该基地先后被评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首届南京市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优秀品牌、南京市检察机关关工委“德法同行”优秀品牌。

  全面救助,做充满爱心的奉献者

  积极响应妇联号召,将帮扶困难妇女儿童主动融入检察工作日常。对于未成年被害人,落实“司法救助+”菜单模式,2018年以来共计经济救未成年被害人10人16.8万元,开展心理疏导20余次,帮助5人复学、升学。支持起诉帮助一非婚生子女追索抚养费,第一时间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同时邀请妇联、社会心理咨询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联合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尽快走出困境。

  2020年牵头妇联等8家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监护联动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严格实行强制报告机制,共收到线索8件,均及时介入。

  为涉罪未成年人蒋某某寻回失散16年的母亲,该案例获评省检察院、省妇联“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

  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向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其发出全区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人复位家庭教育,让缺位的爱回归,让迷失的心回家。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溧水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组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超强的执行力投入到检察工作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全力推进未检工作新发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供稿:刘 艺

  编辑:王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