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及溧水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组织了一场公益诉讼模拟调查观摩活动,带大家沉浸式体验科技赋能公益诉讼带来的办案高质效。
仲夏之初,晴空万里。
活动现场,检察官指挥无人船、无人机在石臼湖水域及上空巡查,接着一边解说,一边演示水质快速检测、噪音污染监测流程。
“这是我第一次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在生态保护方面的最新经验做法。”全国人大代表、六朝博物馆常务副馆长宋燕说。
石臼湖,因形似石臼而得名。历史上曾有不少文人墨客在石臼湖留下咏叹,而今的石臼湖更是当地重要的地理标志和文化名片,其丰富的渔业资源、水生生物资源、旅游资源,对于生态环境的改善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如何持续释放石臼湖生态红利,保护湖区自然生态,成为摆在溧水检察工作面前的一道思考题。对此,溧水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党建业务融合的有效路径,将“从政治上看”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将党建融入检察业务赋能生态保护,走出一条党建红、检察蓝、生态绿“三色”融合的生态检察之路。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
溧水区检察院坚持政治统领、理论引领,以读书沙龙和“小课堂”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强化检察干警对“业务要想强,党建必须强”的认识与理解,坚持每月党组会专题汇报党建工作,精确找准党建与检察办案的融合点,把党建工作延展到办案一线,以组织优势、党员引领突破检察业务瓶颈,解决业务难题。
2021年,在与石臼湖所在的向阳村开展党建共建过程中,溧水区检察院了解到村里法治需求有很大“缺口”,于是依托政法网格员队伍建设“进网入格”,在向阳村设立“检察蓝”守护“天空之镜”党员先锋岗,选派优秀青年党员“上岗”,常态化开展搜集社情民意、普法宣传,以及参加水域联合巡查,搜集公益线索等涉农检察工作,强力促推石臼湖水域的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
“在办理涉石臼湖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时我们发现,不少涉案人员都是附近村民或是退捕渔民,受到传统‘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影响,对非法捕捞仍然心存侥幸,觉得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党员先锋岗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沈清慧说。
石臼湖系长江流域重要湖泊,长江十年禁渔,是人与自然关系的重大调整。作为传统的渔村,石臼湖所在的溧水石湫街道向阳村属于丘陵地区,耕地面积3970亩,常住人口1213人,除了从事渔业捕捞外,村里没有工业企业支撑,年轻劳动力大多都会选择外出打工,制约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为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同时促进乡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溧水区检察院第一支部联合向阳村党总支部组建胜利圩禁渔退捕巡逻队伍,共同进渔村、普政策、搞宣传、助法治、日巡查,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了让普法宣传取得实效,检察官将案件的公开听证会、禁渔普法宣传“搬”到了石臼湖边,以案释法精准普法,让禁渔退捕政策深入人心。
2021年,向阳村将增收的目光转向经营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但因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合作社成立之初便遭遇难题。党员先锋岗负责人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翻阅准备相关资料和书籍,第一时间前往向阳村为他们答疑解惑,同时不忘提醒他们注意防范生产销售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的法律风险,实实在在帮助退捕渔民解决了棘手问题。
据悉,近日南京市检察院七部党支部、溧水区检察院第一党支部与向阳村党总支在结对共建活动中,签订了共建协议,进一步明确不断探索创新支部活动方式,开展各种党建和志愿服务活动,让保护生态助力乡村绿色发展成为寻常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