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反洗钱工作,推动形成反腐败合力,近日,溧水区检察院会同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共同签署《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惩治洗钱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共同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
《意见》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惩治洗钱犯罪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加大洗钱犯罪打击力度;精准适用法律,确保洗钱犯罪案件质量和效果;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惩治洗钱犯罪工作合力。
联席会上,各参会单位学习了反洗钱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典型案例,回顾去年我区反洗钱办案情况,分析目前反洗钱工作的短板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经沟通协商,就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的洗钱犯罪达成共识:一是将惩治洗钱犯罪融入日常办案中,落实涉洗钱犯罪案件“一案双查”工作要求;二是强化反洗钱犯罪信息交流与共享,运用线索移交机制,及时有效预防和惩治洗钱犯罪;三是增强协作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大查处力度,推动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
下一步,溧水区检察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深挖洗钱犯罪线索,扎实推进反洗钱工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提供有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