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史隽 通讯员银秋华 毛东升)“安全大整治帮我们消除了隐患,做生意也放心多了。”日前,当浙江省新昌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曾使用生物油的餐饮店回访时,该店老板对检察官说。
2021年12月,新昌县检察院接到燃气经营企业的举报,称辖区内出现向餐饮店、食堂非法销售生物油的现象,危及燃气使用安全。承办检察官立即与举报企业取得联系,对燃气经营、配送数据等进行细致调查,发现一单位食堂平均每月仅使用4瓶燃气,有些反常。
经查,该食堂承包商为省钱且图方便,长期从某推销员处购买生物油作为燃料。经第三方机构检测,该生物油80%的成分为危险化学品甲醇,极易引发安全事故。针对该问题,今年2月,新昌县检察院在全县开展燃料安全专项检查,完成了40余万条燃气使用数据的比对分析,同时结合数据异常点,走访餐饮店、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40余家,委托相关机构抽样检测非燃气燃料9批次。调查显示,餐饮行业将燃气与其他燃料同时使用的现象较为普遍,且使用、储存过程中均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燃气设施、灶具专业知识欠缺。
今年3月,该院在完成证据收集和所涉法律法规梳理后,针对调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分别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该院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多名推销员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对全县餐饮店、食堂等燃气用户开展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违规销售不合格灶具经营者5家,并启动对已销售不合格灶具的召回处理,拆除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设施30余处。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3人,扣押危化品约7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