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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 9.12)以数字赋能推动监督质效提升
2024-09-18 10:22:00  来源: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

  □何文斌 方旭

  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以数字赋能推动形成法律监督的新体系、新机制、新动能,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数字赋能检察办案。应用海量检察业务数据进行量化分析,有利于转变“重定性轻定量”“重定罪轻量刑”的思维方法及习惯。在案件审查处理中,能够更好地对以往司法案例进行借鉴与参考,在案件判断和分析过程中更加精准。对于正确适用法律、统一办案尺度, 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具有积极作用。依托检察办案系统的基础数据资源, 将智能办案应用场景嵌入办案系统,实现类案智能检索推送、量刑建议辅助、文书自动生成与纠错、判决偏离度预警等功能,形成案件“质检”流水线,在每个程序节点自动进行“体检”,根据规则触发预警提示。

  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数字检察是法律监督手段的革命,推动检察业务数据化跃升到检察数据业务化。充分、深度运用大数据,在海量数据资源的基础上,以数据赋能构建大数据数字监督模型,对相关数据进行关联分析、算法应用。通过在个案办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梳理分析出类案法律监督线索,推动监督方式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转变。从而在线索来源上,实现从被动受案到主动发现的转变,通过充分、深度运用海量数据,构建关联模型,锁定异常案件,破解违法线索发现难题;在履职方式上,实现一体化推进,打破部门壁垒、行政区划界限,催生融合式监督新模式。

  数字赋能社会治理。依托检察大数据,发挥数字改革在诉源治理、防范风险、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作用,提升社会治理合力。做实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把握业务数据变化趋势,注重发现倾向性、异常性、典型性问题,深入研究数据背后的国家安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等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高质量的业务数据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在监督办案中,针对案件背后隐含的社会治理漏洞,通过制发高质量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做好跟踪落实,切实推动整改完善,使检察建议从“办理”到“办复”,实现工作闭环,促进常治长效,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数字赋能检务管理。以数字检察优化检务管理,充分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案件办理全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监督、案件管理智慧研判,加强对人、财、物的科学管理,提升检务管理效能。通过分析优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的履职结构比,依程序办案与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比,依程序移送、依申请受案与主动发现的案源结构比等“三个结构比”,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实现办案态势一键呈现、评价指标一键监测、分析报告一键生成、数据质量一键核查、流程监控一键推送、质量评查一键办理、电子文库一键检索、敏感词汇一键筛查、律师身份一键核验、管好管理一键关联。以滚动式质量评查、常态化流程监控等方式,实现对监督办案的全方位、全流程、全周期、系统性监管。

  编辑:王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