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南京7月31日电(记者崔洁 通讯员范丁文 熊国栋)“变更羁押强制措施、相对不起诉,体现了检察院在司法办案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就此类案件召开听证会,既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又体现了司法的温度。”前不久,在一起非法经营燃气案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对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的初步处理意见表示认同,还就加强燃气公司监管、查找制度漏洞、开展安全法治教育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2018年至2019年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4名送瓶装液化气工人,在未取得液化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多次从镇江句容市某液化气站购买瓶装液化气,驾驶三轮燃油机动车、三轮马自达或通过他人驾驶面包车等方式,将瓶装液化气运回南京市溧水区销售给多家饭店、个人,赚取劳务费用。检察官鉴于该案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险性较小,且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拟对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变更羁押强制措施,对销售数额相对较小的孙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拟作不起诉处理。
在该案公开审查听证会上,被邀请的代表仔细询问了案件基本情况,并对案件发表意见,还就加强燃气公司监管、查找制度漏洞、开展安全法治教育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该院综合参考听证意见建议,并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就加强燃气公司监管等问题,向辖区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据悉,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立即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在加强燃气公司日常培训、监管,建立实名制管理机制的同时,督促液化气钢瓶和充装系统的升级,现已更换智能阀近3万只,并完成对全区6家瓶装液化气罐场整合方案,新开了4座便民换气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