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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2020-08-31 10:59:00  来源: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

  区人民检察院:

  2020 年 5 月 21 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云同志作的关于我区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 提交的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 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方针和原则,立足 在办案过程中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未检工作取得了明显 成效。 会议指出,区人民检察院在未检工作中成绩明显,但面 对新形势下未成年人的工作的新特点,未检工作还需进一步 加强。一是未检法治宣传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未检工作质 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三是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 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会议建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既需要检察机关的专业护航,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参与。

  (一)加大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力度。一是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央最近出台的《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最高检 4 月 21 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二是深化检校合作、检社合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三是围绕校园欺凌、性侵害、网络犯罪、“校园贷”等未成年人多发犯罪,注重分析、调研和宣传,强化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治理。四是加强宣传工作中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断提升未检工作的质量。一是加强对未检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未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专门工作汇报,破解制约未检工作中的问题。二是加强未检专业化队伍建设。要把具有较强的刑事检察能力,懂青少年教育学、心理学、犯罪学等方面知识人选拔到未检队伍中来,加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检察队伍综合业务能力。三是依靠科技手段,推进“智慧未检”建设。注重未检大数据建设和运用,加强对未成年人涉罪等问题的分析研判,提升未成年人检察的智能化水平。四是要抓好未检品牌建设和公益诉讼工作,增强示范带动效应。

  (三)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体系建设。一是注重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治理。加强与公、法、司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建立健全完善的办案工作机制。二是构建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加强检社融合,积极构建检察机关、教育、民政、妇联、团委、关工委、家庭等多方帮教模式,实现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无缝对接。三是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强校园欺凌、辍学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侵害和缺失等方面的保护,注重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保护。四是争取党委政法委支持,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共同解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 情况征求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意见后,三个月内向区人大常 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 年 5 月 29 日

  编辑:王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