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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季度“季度之星”
2022-05-24 16:04:00  来源: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

  争创之星——何文斌

  一季度,何文斌同志积极协助部门负责人开展案管工作,对今年一季度无逮捕必要不批捕案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进行专项核查并发出评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提示函,其中对全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拘役刑开展专项评查的结果被省院采用。根据市院安排对全市6件法院决定再审案件进行专项评查,起草《南京检察机关2022年第一季度被异地评查案件问题分析报告》。撰写的《2021年南京市涉老年人刑事案件情况分析》被南京市院采用。积极开展外宣和信息协作,3篇案管宣传被中国检察官网、人民监督微信公众号采用,2篇信息被市院一线风采采用。

  争创之星——徐源

  一季度,徐源同志继续保持 “起跑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奋发姿态,对照执检核心监督业务,以办案为中心,共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40余件,约为去年同期案件数的5.6倍,参与办理案件数量名列前茅。撰写的年度检察研究课题《巡回检察制度实践中相关问题及对策研究——以看守所巡回检察为切入口》被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宁检发政字〔2022〕19号)发文通报表扬,评为三等奖。

  典型案例之星——薛欢

  一季度,薛欢同志结合检察职能开启守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党员先锋岗争创活动,主要围绕石臼湖等自然资源保护,及时搜集社情民意,开展“三八”妇女节普法、防疫普法宣传,参加部分水域联合巡查,搜集公益诉讼线索。联合街道和水务部门实地调查,成功办理了涉石臼湖湿地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针对巡湖中发现的跨区划行政执法监督问题,跨区域联合协调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办公,共同筑牢跨区域生态保护屏障,被评为全市政法网格员工作年度十佳案例。

  办案之星——李娜

  一季度,李娜同志参与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件4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7件22人,办理强制医疗案件1件1人。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理念,不断提升自身监督能力和水平,发现漏捕线索1件。积极协助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充分运用释法说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譬如办理的赵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通过释法说理督促其能退尽退,主动退出违法所得9万元。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协助部门做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提前介入实质化等专项工作。

  宣传调研之星——闫小旺

  一季度,闫小旺同志协助撰写信息简报十余篇,其中,获市检察院检察情况反映采用2篇、检察简报采用1篇,市委政法委南京政法微调研专刊采用1篇,省检察院检察情况反映采用1篇。起草《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提交检委会审议通过,获江苏法治报等媒体报道。

  供稿:办公室

  编辑:王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