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一天,小吴在手机上点了一个推销减肥产品的链接,并在该链接网站上填写了个人信息。很快,有人联系小吴并向其推销减肥产品,小吴先后购买了 10 余万元的减肥产品,小温作为售后客服,一直指导小吴如何使用减肥产品。
2019 年年初,小吴的丈夫不幸遭遇车祸需要救治,因需要大量医药费,小吴想到了还有 2.3 万元的减肥产品未发货,小吴试着向小温提出退款申请,在之后的四个月时间内,小吴陆续收到公司退款共计 0.8 万元。小温告知小吴因为另外的 1.5 万元公司已经帮助其订货无法退款,在小吴的多次追问下, 2020 年 1 月,小温告诉小吴公司考虑到其家庭情况,同意退还 1.5 万元,但小温以老婆生病需要手术为由,向小吴“借款” 5 万元,期间,小温教小吴与客服(实际仍为小温)沟通退款事宜,接着 1.5 万元退还给了小吴。之后,小温告诉小吴公司同情其家庭变故,可以退还之前全部购买产品的钱,但要交纳保证金。小吴提出“公司有心,为什么要交保证金”的疑惑,小温解释这是公司规定,保证金只是形式,交到 1 比 5 的比例就退款。小吴按照要求打了 45 万元保证金给小温,迟迟未收到退款的小吴提出“为何只打钱不退还钱”的疑问,小温陆续退还了 19 万元,但小温提出若想加快退款进程需要退回 19 万元给公司,其帮助申请退款 25 万元,考虑到已经交了几十万元,小吴认为再交几万元就可以把之前的钱全部退出,一次次又向小温转账,之后小温以公司资金冻结、帮助客户周转资金等理由迟迟不还款,至此,小吴已向小温转账近百万元,发现可能被骗后小吴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审查查明,小温因欠下大量高利贷,想到以交纳保证金为由骗取小吴的钱款。目前,小温已以诈骗罪被本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