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推动提升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质效,2月16日,溧水检察院与溧水公安分局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溧水区副区长、溧水公安分局局长印红军,溧水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詹静共同为办公室揭牌。溧水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中青,副检察长钱瑞振,溧水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小唐、诸小平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揭牌仪式。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启用,是溧水检察院、溧水公安分局积极适应刑事诉讼改革要求,不断提高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效能的有力举措。揭牌仪式后,检警两家就刑事办案工作、内设机构设置、力量配备、现有制约配合机制和对今后如何更好地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开展座谈。双方会签了《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工作办法》,明确了办公室工作流程,以及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协作配合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方式。
詹静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的启用,为凝聚双方共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提供了新的良好平台,为下一步法律监督和刑事办案工作更加规范、有效提供了有力支撑,标志着溧水检警协作配合进入新的阶段。一要做实监督与配合,在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上下功夫、见成效。二要做优监督与配合,在全面依法监督协作配合出实招、促规范。三要做强监督与配合,在不断强素能提质效上压责任、督落实。
印红军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启用,标志着检警协作、执法监督迈上新台阶。一要改革驱动,强化执法效果“三统一”;二要接受监督,坚守执法质量“生命线”;三要形成合力,构建检警协作“新格局”。
下一步
溧水检察院、溧水公安分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在监督、办案中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提升检察监督和公安执法的规范化水平。
供稿:唐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