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宁溧检民公告〔2023〕3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蒋小三、陈晓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
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体育公园路29号
联系电话:025-57218614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