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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感悟与碰撞 我院召开青年干警专题研讨会 | 新时代检察理念
2021-09-03 09:51:00  来源: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

  为持续推进“新时代检察理念”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 9月2日,我院召开"新时代检察理念"大讨论青年干警交流研讨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陆晓彬主持,全体青年干警参加会议。

    

  五位青年干警代表围绕新时代检察理念转变,并结合本职工作,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沈清慧,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积极参与、推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捍卫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所赋予检察机关的侦查权,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地位的体现。自行补充侦查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兼具侦查权和监督权的双重属性,对于及时固定完善证据,保证案件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的作用。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很好地契合了“发挥检察诉前主导作用”、“降低案-件比”、“强化法律监督”等执法理念和工作要求,对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司法办案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邹旸,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维护和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实实在在融入、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保证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检察机关要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在检察监督和司法办案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回应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检察官不仅仅是犯罪的追诉者,同时也是无辜的保护者,只有始终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收获公道人心。

  夏存斌,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新时代,“做强”成为民事检察新要求;新征程,“精准”成为民事监督新理念。落实精准监督理念,要做到“精”“准”“实”。具体来说,“精”就是要注重选择在法治理念、司法活动中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努力做到监督一件,促进解决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问题;“准”就是要做到案件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监督方式;“实”就是要充分发挥公开听证、检察官联席会议、跟进监督等工作机制作用,下大气力提升监督办案质效。

  何文斌,第四检察部,科员

    

  高质量的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是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能动司法、能动检察”理念的重要手段,是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的生动体现。要充分发挥业务数据分析要的重要作用,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服务检察中心工作、服务司法办案工作和服务检务管理工作等四个维度提升业务数据分析研判质量,以高质量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成果服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罗稀佳,检察综合管理部,科员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必须回答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以树立公平正义的社会形象。检务督察作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检察队伍建设、日常管理和执法办案开展全程监控、狠抓工作任务和规章制度落实、最大限度地减少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必须有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的意识,成为公正的监督者,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增强法律监督公信。

    

  青年干警发言结束后,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詹静对青年干警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钻研,做有追求的人;二是站稳人民立场,做有情怀的人;三是认真履职奉献,做有担当的人;四是严守底线红线,做有操守的人 ,并希望青年干警切实做到“六真”:真学、真转;真查、真改;真努力、真奋斗。

  编辑:王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