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找准检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落脚点和着力点,优化检察服务的方法路径,多措并举开展涉农检察工作,不断提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精准度。
“党建+检察” 激活乡村善治新图景
“村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腌制的咸菜、制作的辣椒酱准备销往酒店、商场超市,想申请个商标,可是不懂法律,不清楚流程……”溧水区石湫街道向阳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反映说。设在该村的党员先锋岗责任人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查阅相关资料,前往该村结合案例为他们答疑解惑,并赠送相关法律书籍,还不忘提醒村民在生产、储存、销售等环节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这是该院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
溧水区检察院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立足检察职能,构建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一体化工作模式,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去年在石湫街道向阳村设立党员先锋岗,选派优秀青年党员常态化开展涉农检察工作,自党员先锋岗设立以来,先后开展党建共建、党建+公益诉讼等各类活动10余次。“党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很好地将党建工作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走出了一条创新融合服务乡村振兴之路,值得学习。”溧水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副书记王景高在党建工作座谈会上给予充分肯定。
“联动保护+公益诉讼” 建设乡村生态新风貌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位于南京溧水区的石臼湖,从地理位置上看,它是长江中下游地区重要的通江湖泊之一,又被南京市溧水区、高淳区和安徽省博望区、当涂县四县区环绕成为界湖。而溧水检察院在办案走访中发现,跨区域污染特别是环石臼湖污染问题及非法捕捞问题突显,亟须加强区域合作。该院经过多次联合走访、调研论证后,四地检察机关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围绕共同加强生态保护、推进环境协同防治、推动生态环境协同监管等重点领域,会签《关于建立石臼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检察联盟的意见》,筑起乡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检察屏障。
针对违规回收、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养殖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主管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构建协同监督,有偿回收,统一处置机制,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乡村振兴注入绿色动能。
“网格化+民生品牌” 打通乡村治理新路径
溧水区检察院创新探索“网格+”工作模式,依托检察网格员队伍,把司法救助、农民权益保障等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衔接起来,全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成为溧水检察服务乡村振兴的一大亮点。
近年来,该院用心用情打造“壮根热线检察工作室”,将原来为农民工讨薪的“壮根热线”不断深化拓展为处理涉农控告申诉、邻里轻微刑事案件的检察品牌。202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农司法救助案件26件,已发放救助金33.4万元,尽可能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发生。2022年先后“进网入格”化解涉农矛盾纠纷14件25人,在推动农村诉源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在办理涉农案件中既解‘法结’又要化‘心结’,还会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起因,排查同类型案件线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延伸案件办理质效。我们坚持将诉源治理作为司法办案融入农村社会治理的抓手,这也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的法治担当。”溧水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詹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