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秦明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20年7月14日晚,被告人秦明伙同成某某(已判决)、朱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南京市雨花台区共建路附近一高架桥下设置赌局,由成某某负责摇装有芯片的骰子,被告人秦明负责查看接收骰子单、双信号并发送暗号,朱某某安排的人员看到暗号后负责下注,从而通过“诈赌”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方某某、宋某某人民币共计54500余元。
近日,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秦明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20年7月14日晚,被告人秦明伙同成某某(已判决)、朱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南京市雨花台区共建路附近一高架桥下设置赌局,由成某某负责摇装有芯片的骰子,被告人秦明负责查看接收骰子单、双信号并发送暗号,朱某某安排的人员看到暗号后负责下注,从而通过“诈赌”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方某某、宋某某人民币共计545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