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经某某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20年8月24日晚上,被告人经某某在南京市溧水区**镇**街**照相馆巷子附近,随意殴打被害人尉某某,并用石头将被害人尉某某停在**照相馆对面路边的荣威汽车砸坏。经鉴定,该车的损失价值为人民币6532元。
近日,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经某某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20年8月24日晚上,被告人经某某在南京市溧水区**镇**街**照相馆巷子附近,随意殴打被害人尉某某,并用石头将被害人尉某某停在**照相馆对面路边的荣威汽车砸坏。经鉴定,该车的损失价值为人民币65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