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被告人胡某某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被告人胡某某先后多次至南京市溧水区、南京市江宁区等地盗窃他人电动车9辆,共计价值人民币89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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