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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看守所“安全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执检工作 | 检察为民办实事
2021-09-22 16:27:00  来源: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面对看守所封闭式管理,溧水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工作,创新灵活采取网上视频巡查、监控录像回放、专人电话联系等形式依法履职,确保监督到位。

  一是协作配合,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坚持以信息共享、措施共商、各尽其责为原则,加强与监管场所的协作配合。该院驻所检察室主任胡义川收到上级通知后,在第一时间将上级不涉密信息通过微信、电话告知看守所领导,并会同相关人员共商落实举措,共同推动防疫要求落实落细。

  

 

  二是创新举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督手段,及时、准确了解监管场所的执法活动和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与看守所保持电话联系,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予以告知。强化看守所防疫知识和技能普及,做到防疫常识人人掌握,防疫技能逐步提升。

  

 

  三是强化监督,维护监所安全稳定。

  安排专人每天查看刑事执行检察智能辅助平台等系统,及时掌握在押人员羁押法律文书是否齐备、羁押期限是否即将超期等情况。检察人员每天观看视频监控,对看守所监室、放风场、食堂、医务室、远程提讯室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视频巡查,查找监管漏洞和安全隐患,并准确把握监督尺度和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监督意见,今年向监管部门发出口头纠正意见均被采纳落实,共同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编辑:王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