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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审议意见的报告
2018-12-26 09:07:00  来源: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

  区人大常委会:

  8月14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院关于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发出了《关于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收到审议意见后,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四个方面审议意见,认真查摆薄弱环节,深入剖析问题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改进工作。现将区检察院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增强站位意识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9月以来,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论坛、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把维护人民利益、回应人民期待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刻认识到公益诉讼工作重要意义,更加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同时,牢固树立、宣传、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主动汇报工作,争取更大支持。按照区委书记谢元、政法委书记邰伦浩的批示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紧紧依靠党委和人大常委会帮助解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8月,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到全区8个代表团,向区人大代表报告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11 月 27 日,在市区两级院检察工作通报会上,向区委书记谢元、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伟及驻溧市人大代表报告今年以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听取与会领导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意见建议,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9月以来,区检察院全方位开展公益诉讼宣传:一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微信等媒体立体宣传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二是编印“公益诉讼宣传册”,结合法治南京建设走基层、综治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宣传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法律规定、典型案例,已向群众发放宣传册800余册;三是烈士纪念日前,到革命老区白马李巷开展英烈保护及公益诉讼宣传活动;四是深入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培训,如11 月 30 日,结合卫计行政执法培训宣讲行政公益诉讼。

  二、关于加强沟通协调

  (一)强化内部协作。围绕公益诉讼,民行与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建立案件线索信息共享机制,与警务部门建立了司法警察协助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在全院形成民行牵头抓总、多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外部协作。一是与区法院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问题进行会商,达成一致意见,还会签了《关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细则》,确立公益诉讼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二是与区监察委就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协作机制进行协调,拟会签相关文件;三是多次走访环保、市场监管、国土、卫计等行政执法机关,深入了解行政执法职权范围、办案情况,参与联合执法检查,争取理解与支持,如9月底,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国庆中秋“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共同保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三)强化审批备案。积极争取上级院的业务指导,所有案件从线索摸排到立案办理、发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均向市检察院报备,尤其是提起诉讼案件层报至省、市检察院审批,确保案件办理质量。还在市检察院统一部署下,开展了对食品安全、判处资格刑刑罚执行情况等开展了专项监督活动,均取得较好的监督效果。

  三、关于把握重点难点

  (一)拓宽案源渠道,加大司法办案力度。9月初,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公益诉讼举报中心”,拓宽了案源渠道。认真落实市委常委、政法委徐锦辉书记“持续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既要消灭空白‘区’,也要消灭空白‘领域’,实现全覆盖。”的批示精神,以办案为中心统筹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截止11月30日,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7件,立案41件,履行诉前程序3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办案规模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在全市率先消灭了公益诉讼领域空白、提起诉讼空白,实现监督领域和提起诉讼全覆盖,受到市院表扬。

  (二)突出监督重点,聚焦群众关心的问题。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等突出问题,加强对侵害公益行为的法律监督。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对方便水库中山水库饮用水安全问题、秦淮河石臼湖流域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环保行政处罚的执行问题等分别开展公益诉讼小专项活动,9月份以来,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流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围绕“健康溧水”建设,结合最高检“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从网络餐饮监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非法行医等方面入手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卫计局依法取缔2个无证牙医诊所,对2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三)正确处理诉前和诉讼关系,增强公益保护实效。注重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作用,加大对诉前检察建议的跟踪督办力度,促使行政机关主动履职,今年以来,共提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36件,占公益诉讼总量的92.3%,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积极整改、主动履职,诉前整改率100%,使公共利益在诉前程序中即得到有力维护。对经过公告程序,相关机关和组织不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诉讼,9月份以来,区检察院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已审结1件,区法院判决支持了本院的全部诉讼请求。注重提出全方位的诉讼请求,除公开赔礼道歉外,还诉请启动召回程序,及时消除后续流通造成的次生损害。

  四、关于加强自身建设

  (一)充实办案力量。在全院人员编制少的情况下,从其他业务岗位调整1名具有司法实践经验的人员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充实公益诉讼办案力量。

  (二)加强办案组建设。坚持检察官办案组集体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公益诉讼案件,分管院领导带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以上率下形成 “头雁效应”。

  (三)深入开展研讨。针对行政公益诉讼这一难点工作进行深入调研,立足全市办案实践撰写《南京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办案情况分析》,10月份,被市检察院评选为“优秀分析报告”。

  (四)加强专业化建设。9月份以来,组织民行检察干警参加省、市院公益诉讼培训4场20余人次,业务骨干到苏州、盐城等地考察学习2批次,拓展了视野,增强了对新类型案件办理的能力。以赛促训,干警线索发现、调查核实、案件汇报、文书制作等综合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履职能力提升。在10月份全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得团体第二名、3人进入决赛的优异成绩。

  下一阶段,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与支持下,强化推进措施、细化落实举措,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特此报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12月11日

  编辑:王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