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院出台《关于办理群众信访事项“七日回复”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实化群众信访工作。一是程序更加规范。落实“一把手”工程,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群众信访事项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信访涉及多个部门的由检察长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优化了中间协调、移送环节,形成全院参与模式。明确专人专班负责,成立群众信访事项办案组,对群众信访扎口管理,负责接收、登记、受理、分流及回复工作。明确受理处置节点,将信访信息按照职能、属地等划分类别,一般类信访件当日回复受理、分流情况,疑难复杂类信访件应在二日内回复。每月清理一次在手信访件,跟踪落实推进,每季度将信访件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通报,督促及时办结。二是内容更加明确。《实施细则》规定对网络、信件做到每日查看,收到群众信访件后,第一时间回复收到情况,并核实主要诉求,对存在新情况、新诉求则预约来访反映。诉求受理分流有据,在信访件受理、分流等过程中,将受理、分流的依据明确告知信访人。对重复件、风险件处置有序,对同一信访人就同一信访事项重复信访的,接收环节不重复回复信访人。对存在可能引发信访风险、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及时启动《处置重大信访实现风险应急预案》处置,涉及的回复、答复工作由领导小组决定,集体研究风险的防控。三是服务更加周到。《实施细则》规定可灵活采用电话短信回复、邮寄回复、委托回复、就近当面回复等多种方式,确保信访人及时知悉检察机关对其信访事项的处置情况,同时做好录音工作,对反馈内容进行详细登记,制作回复笔录录入系统。对年老、残疾、未成年人等特殊信访群众根据需要上门答复。严格规范书面回复、答复函的措词、格式,对群众信访事项采用书面回复、答复时,统一使用高检院制定的模板,采用通俗易懂的语句,回复、答复中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及时解释,确保群众对回复、答复内容知悉明确。释法说理到位,将群众信访件作为案件办理,录入控申E访通、大统一软件,将群众满意作为信访件办结的重要指标,并要求将释法说理工作融入到信访件处置的每个环节。四是路径更加丰富。《实施细则》明确检察长接访要求,办案组及时对信访事项进行审查,存在符合检察长接访要求的,及时预约检察长接访。律师、三大员参与化解,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邀请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共同参与矛盾化解,通过对信访件评议,从法律视角和群众视角分析信访诉求的合理性和救济渠道。科学运用公开答复,对答复难度大,信访风险高的信访件,及时制定公开答复方案,邀请案件承办人、社会群众、法律专家、学者等公开答复,共同解答疑惑。
溧水区人民检察院对关于办理群众信访事项“七日回复”工作的实施细则进行法律解读
2019-12-20 16:25:00 来源: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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