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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 服务保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2017年工作计划
2017-09-12 09:27:00  来源:

   为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工作专项行动部署会议要求和溧水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2017年工作计划,细化落实我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的意见》,进一步服务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服务保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服务保障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准确把握专项行动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和责任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生态文明建设中谋划和推进。 

  二、工作任务 

  1、全年由专人受理并妥善处理与“263”专项行动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对相关举报线索及时整理、分流,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排查近年来接受有关涉及“263”专项行动内容的信访、举报,全面进行分流、核实、督促办理,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手段。(责任部门:控告申诉部) 

  2、主动走访收集监督线索。每月对环保、国土、农业、水务、城建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进行一次走访,及时掌握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对有价值的监督线索及时介入。3至12月每月走访1次。(责任部门:诉讼监督部牵头,公诉部控告申诉部、反贪污贿赂局参与) 

  3、广泛宣传和告知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提高企业经营者和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全年进行专项法制宣传3次,分别于3月22日世界水日、6月5日世界环境日、6月25日全国土地日会同水务局、环保局、国土局进行宣传。(责任部门:控告申诉部牵头,诉讼监督部、公诉部、反贪污贿赂局等参与) 

  4、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犯罪活动。加强与区公安分局、法院等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绿色通道,从严从重打击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盗伐林木罪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坚持快捕快诉。对于重大、复杂、新型案件,主动、积极的提前介入侦查,在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方面引导侦查,确保案件质量。对于上述类型案件在批捕起诉之前主动与法院沟通,通过达成共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同时确定专人办理此类案件,逐步提升能力,以专业化、精细化办出精品案件。(责任部门:诉讼监督部、公诉部) 

  5、依法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与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会签“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督促环保等执法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监督及时移送公安立案侦查。(责任部门:诉讼监督部,公诉部参与) 

  6、开展督促行政、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对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及时依职权受理,调查核实后,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履行职责。如果通过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按规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开展民事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对发现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报请上级院依职权受理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报请上级院开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工作。(责任部门:诉讼监督部) 

  7、深入摸排妨碍“263”专项行动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依法严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和贪污贿赂犯罪。着力查办在“两减”工作中发生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侵权类职务犯罪,在“六治”工作中发生的侵吞、挪用专项资金、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责任部门:反贪污贿赂局,控告申诉部参与) 

  8、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深入开展重大工程项目预防工作,开展妨碍“263”专项行动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全年开展专项预防3次,分别于3月底、6月底、9月底前往环保局、农业局、水务局进行预防宣传。(责任部门:反贪污贿赂局,诉讼监督部、公诉部、控告申诉部参与) 

  三、工作方案 

  1、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检察长梁云为组长、副检察长施彪、杨中青、葛晓宝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诉讼监督部,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工作。 

  2、加强宣传报导,提升服务效果。 

  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选择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揭露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制意识和环保安全意识。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各种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群众线索举报机制,充分利用“12309”热线、“壮根热线”,鼓励群众举报涉及环境污染方面的案件线索,对查实案件有针对性地进行报导,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3、加强环境司法保护,实现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打击非法处置感光材料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强化立案审查与监督,对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积极与公安、法院、环保协商,统一执法认识,研究工作思路。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机制,加大对环保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必要时提起公益诉讼。 

  4、加强风险研判。 

  各部门对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加强风险研判,针对案件性质、复杂程度、涉及范围、可能导致的后果等情况,进行事前风险评估和研判,并对案件的调查、证据的使用等细节进行讨论,确保案件依法处理。 

  5、推动长效机制,健全监管制度。 

  对办理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各部门要进行回溯研究,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环境监管漏洞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积极向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堵塞管理漏洞,使违法犯罪分子无隙可乘。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督察督办。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任务推进情况、目标完成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加强督查推进,形成主动作为的推进合力,确保任务落地落实。院各部门应当把服务保障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进度表。 

  2、明确工作职责。各牵头部门要紧扣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切实落实责任。充分研究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超前谋划,制定针对性方案,明确进度时序,确保目标任务按期、保质、高效完成。 

  3、密切衔接配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强化部门执法联动,发挥综合优势,确保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查实、查深、查透,确保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理依法、到位,形成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4、规范数据统计与信息报送。各部门每季度向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数据、典型案例和督办案件情况、制度制定情况等,并在12月1日前报送全面工作总结。重要或紧急情况要及时报送。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统计与信息报送。 

  附件:1、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溧水区检察院服务“263”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安排表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3日 

  附件1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梁      检察长

副组长:施      副检察长

        杨中青    副检察长

        葛晓宝    副检察长

  员:钱瑞振  黄立家      黄小春  施勤辉 

王剑书  孙爱玲  唐晓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诉讼监督部,唐晓华为联络员。

 

附件2                 溧水区检察院服务“263”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安排表

序号

重点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参与部门

完成期限

备注

1

由专人受理并妥善处理与“263”专项行动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对相关举报线索及时整理、分流,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排查近年来受理的有关涉及263内容的信访、举报,全面进行分流、核实、督促办理,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手段。

控告申诉部

 

2017.3-12

2017.5

 

2

主动走访收集监督线索。每月对环保、国土、农业、水务、城建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进行一次走访,及时掌握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对有价值的监督线索及时介入。312月每月走访1次。

诉讼监督部

公诉部

控告申诉部

反贪污贿赂局

2017.3-12

 

3

全年进行专项法制宣传3次,分别于322日世界水日、65日世界环境日、625日全国土地日会同水务局、环保局、国土局进行宣传。

控告申诉部

公诉部

诉讼监督部

反贪污贿赂局

2017.3

2017.6

 

4

从严从重打击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盗伐林木罪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坚持快捕快诉。确定专人办理,确保案件质量,办出精品案件。

公诉部

诉讼监督部

 

全年

 

5

 

依法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与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会签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诉讼监督部

公诉部

2017.6

 

溧水区检察院服务“263”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安排表

序号

重点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参与部门

完成期限

备注

6

 

督促环保等执法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监督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诉讼监督部

公诉部

全年

 

7

开展督促行政、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对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及时依职权受理,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履行职责。按规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

诉讼监督部

 

全年

 

8

 

深入摸排妨碍“263”专项行动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严肃查办污染环境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依法严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和贪污贿赂犯罪。

反贪污贿赂局

控告申诉部

全年

 

9

 

开展妨碍“263”专项行动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全年开展专项预防3次,分别于3月底、6月底、9月底前往环保局、农业局、水务局进行预防宣传。

反贪污贿赂局

公诉部

诉讼监督部

控告申诉部

2017.3

2017.6

2017.9

 

 

           
           
           
           
           
  编辑:方旭